Tuesday, May 23, 2006

存在

我要怎麼證明我自己的存在?

我是說,如果這個宇宙只有我自己一個人,那我的存在與不存在是無法被區別出來的吧?

因此,我的存在必須透過很多東西來間接得到證明,對吧?比方說我上禮拜跟摳摳同學講話,那他就可以證明我的存在,或是我們之間在這個時間點與這個地點的「對話」本身可以證明我的存在;又比如說,我寫出來的文字證明了我的存在,我拍攝的照片證明了我的存在,即使我自己並不是我拍攝的主體,但這些照片承載的除了當時被紀錄在鏡頭下的景物資訊之外,還證明了曾經有存在於那個時空,拍下這一幅幅照片的那個人。

這大概是我為什麼這麼愛拍東西的主因之一,我想。

但我是目的論者,一件事情凡存在總應該要有個目的?大抵人類製造出來的物品,幾乎都可以「工具」稱呼之,都是為了達成某個目的,而必須的「手段」。車子是為了人類不想自己辛苦走路,椅子是為了人類不想辛苦站著,燈火是為了驅離野獸跟延長工作時間,風扇是為了在缺乏自然風的室內製造出風力,咖啡因是為了休息不足仍有提神功效,寵物是為了填補人類內心的空虛感,甚至連迷幻藥都可以找到用途,用以產生讓人放鬆舒暢甚至喜悅的幻覺。

那「人」之所以存在,到底是為了什麼?

當然可以化約成,人也是一種動物,而生物之所以存在就只有一個理由,「繁衍」。我當然承認這是一個目的,可是人類的社會結構短短幾萬年間已經演化到與「原先的自然環境」截然不同的狀態,而原先在自然環境中理所當然的「繁衍」到了現在還是不是這麼理所當然就顯得有疑問。就像人類發明了各式避孕方法之後,就成為唯一可以將性愛的樂趣跟背後真正的目的繁衍後代完全脫勾的生物。樂趣歸樂趣,生育歸生育,從此分道揚鑣。

我其實不想無限上綱到什麼宗教的領域,比方說人的存在就是神的旨意之類的。

困擾我的從來就只有那個唯一也是最初的問題。

「我」的存在,到底是為了什麼?

身為因為某種目的被刻意創造製造出來的生命,被作為乘載他人期待與願望的器具,他的存在究竟具有什麼目的?

雖然努力的用各種方式留下自己的文字,思考的痕跡,攝影的紀錄,但這畢竟只能解答「有或沒有」的問題,解決不了「為什麼」的問題。

漫無目的就會變的行屍走肉,毫無目標就會覺得存不存在好像沒什麼差別。

不願踏上別人早就標好的路標,寧願像活死人一樣的在沙漠裡晃蕩,反正也就是這個樣子。

晚睡的原因不在於失眠,而是因為不知道睡醒起床是為了什麼,自然也不知道睡眠是為了什麼。

只是... 命運總會在奇異的分歧點,要你做出選擇,選擇進入哪個平行宇宙。

而我在全然的漆黑與死寂之中,看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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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可以開始有個存在的理由了嗎?」「嗯。」

抓了抓蜷曲在身邊的野獸,再看看趴在他背上睡死(還講夢話)的小鬼頭,不禁笑了出來。

而後,跟著閉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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