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一歲
這個部落格滿一年了耶,天啊!
就像大家常講的話一樣,妳不能預期當某件必定會發生的事情在未來發生的時候妳會有什麼感觸,但就在不知不覺之中,時光流轉,這件事情突然就這麼樣的到來,這麼樣的發生了。
在小弟敝人在下我的案例之中,很明顯的是部落格滿一年這件事情。
天啊!真的莫名其妙就滿一年了… 騙人!騙人!這一定是騙人!我不要相信我就這樣又老一歲了嗚嗚嗚嗚…
好我們撇開年紀話題,這個值得另外寫一篇,不要浪費在這裡 XD
常常在推銷自己的部落格時候被問個問題,妳要推銷這玩意給我,總也要講一下這是什麼碗糕吧?我說,這是充斥著我個人亂七八糟胡言亂語碎碎念的總集合,如果硬要給個名詞定義的話。
但認真的去想這個問題,這也不算是個完全的答案。
有點像是個人的發報台,自己寫稿,自己編輯,自己發行,又不像電子報那樣的強迫推銷。願者上鉤,願者上鉤,還記得要來看的朋友自然會記得,忘記來看的代表跟我這怪怪的調性也不太合,那麼忘記也是無所謂 :P 就像有些討論區對於作家的作品作一番大略的介紹時,偶爾會看到這樣的寫法:
「這一篇作品可以完全看出這個作家之後寫作的風格,如果妳看完這一本小說之後幹聲不絕,那就代表你可以不用繼續看下去了。」
還是願者上鉤啊,先來感謝各位自願被釣的忠實魚兒們 *笑*
認真思考,自我的碎碎念跟寫部落格有點相同又不太相同。關鍵在於有「自己以外的讀者」這件事情,我覺得。妳會考量這個東西能不能寫,寫出去了會有哪些人看到,哪些人可以看到那個部分,哪些人你又不希望在他們面前顯露太多,本質上就在做一種挑選、篩選的動作。所有的作者都在做同樣的事情,選擇性的揭露一些他希望讀者見到的事物,或是不這麼明顯,而無意識的在文句裡滲入作者本身的觀點立場,造成了不會有絕對客觀的寫作誕生。
我常跟家教學生講,數學本質上也是一種語言,但這樣的語言帶有其他口說書寫語言所不能匹敵的高度精確性。同樣的說法必須要放諸四海皆準,任何人來閱讀這樣的語言都應該要瞭解相同的意義,想像的是同一幅景象才成;而這樣的精確描寫在其他語言中幾近不存在。
簡單的例子,同一段小說描述的風景,叫十個人來看就會在腦海裡有十幅不同的景象,即使任兩人想像到的會如同雙胞胎般的相似,但終究不能如同鏡面反射一般的分毫不差。「任一段歷史敘述都只是寫下這段文字的歷史學家對於那件事情的個人主觀描述」大概也就是這麼回事,就像前兩天才發生的倫敦爆炸案在倫敦市民心中與策動案件的恐怖組織信徒眼裡絕對是截然不同的兩種畫面一樣。
我想上面這一大段的出現,完全是因為整天被島田莊司跟綾過行人這對惡質師徒還外插一個東野圭吾聯手玩弄的關係… Orz
回主題。沒想過搖筆桿為生是怎麼一回事,但也慶幸不需考慮市場機制,即使模式有點類似,書寫的自由度可是大幅提昇。透過這裡,我看見了自己選擇主題與內容時的掙扎,看見了自己選擇性的披露某些部分與隱藏某些部分的抉擇,更看見了這樣的書寫能如何的去誘使閱讀者(有意或無意),引導閱讀者朝向我希望或意外的方向前進。
主觀成分嘛,人手寫的東西躲不開的宿命。
講真的我很愛大家的回應,總是出乎我意料的多,不論是留在部落格裡,或者是私下跟我聊天的內容。不同的人生經歷造就了人跟人之間獨特的意識、思考模式,也理所當然的造就了截然不同的看法。這樣的刺激總是可以幫助自己多去思考一些過去沒想過的東西,亦或是將一些觀念作些澄清、擦拭的動作,能夠想得更加清楚明白。
喔買尬越寫越嚴肅… 沒關係,我們馬上可以回歸作者個人白爛的那一面!
我真是超愛這種刺激過癮的感覺啊啊啊啊? *滾來滾去滾來滾去*
這樣有給他滿意了嗎? XDD
不過講實在的,如果跟我「想寫在部落格裡」的念頭比起來,我真正下筆(其實是下鍵盤… 太怪了我們跳過)的大概只佔了全部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而已吧,我想。光看我個人不良的拖稿習慣大概可以看出個所以然來。
一個月只寫一篇無關痛癢的最好叫作對的起每天都很辛苦的記得移動滑鼠在這個 bookmark 上面點一下的忠實讀者……
除了上頭寫的篩選過程,其實更大的問題是我想寫的東西總是在跳上床鋪之後才變的格外分明,文字跟句子就這樣源源不絕的從我近乎昏迷的腦袋瓜子裡冒出來,可我不良的睡眠習慣造就的是上床時間早已超過「理想」睡眠時間許久,爬起來寫好東西再睡覺簡直是雪上加霜。
就如同兩點半才上床,明明把鬧鐘設定在八點半要起床狂打電話的我,到了現在三點四十還坐在電腦前不能自己一般,實在是個不應該染上的壞習慣。
雖然催眠自己,嗯我已經知道自己想寫些什麼了,明天早上起床之後找個時間好好的把東西給寫下來貼上去,卻總是在起床之後看見的是七零八落的斷簡殘篇。就像是一本好好的書被東挖一塊西挖一句的玩填空遊戲,剩餘的文章雖然勉強還可閱讀,可就是無法拼湊成一篇完整而流暢的東西。
講白了如果是剩下被挖去一些部分的書本還好,有時候狀況更糟,根本只剩下那些被挖下來的,還不知道是不是關鍵字的一些詞句,連湊在一起都辦不到,剩下的就不要再提了。
說是職業道德倒也不是,不如說是自己對於完美的龜毛要求。如果這樣殘破的描述會破壞掉我想表達的想法,那還不如不寫來的好。也許哪天這個 idea 就突然帶著更精鍊的文字回來了也不一定,到時再來好好迎接他 :)
喔忘記的怎麼辦?忘記的就忘記了啊,會回來的就是會回來,不會回來的… 就隨他去啊,啊不然怎麼辦,又不是叫一叫就會回來的 XD
我想我還是會繼續維持跟我的部落格之間這個亦敵亦友的關係好一陣子,即使有時候他想把我心裡那些不想見人的部分給挖出來的時候實在很令人討厭;但偶爾有股衝動,想向其他人說些什麼,表達些什麼的時候,我還是蠻愛他的。
生日快樂啊,令人又愛又恨的傢伙。(想了半天,結果結尾還是很俗嘛... *斜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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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讀很長的文章,對我的腦袋有點小痛苦」
「這是我個人的風格,妳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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